移民被指享福利多 课税少

研究建议新移民失业3个月须返原居地

据星岛日报,总部设在卑诗省温哥华的智库组织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建议联邦政府取消实施逾40年的移民计分制,改发工作签证。新移民如果失业3个月,找不到工作就要返回原居地。而住满4年方可获永久移民签证,再住满两年才可申请入籍。

菲沙研究所周二发表题为《2011移民及加拿大福利国家》(Immigration and Canadian Welfare State)报告书,指移民计分制度无法因应经济及劳动市场不断变化的趋势,形成大量新移民在抵加国之后,即使能找到工作,但平均收入较其他加国居民低出近三成,因此移民所缴交的税项,不足以支付他们所享受的公共服务,而这对全国纳税人每年造成163亿至236亿元的额外负担。

该报告建议采行临时工作签证(temporary work visa)制度,以取代移民计分制,作为甄选移民的基础。

该报告共同作者、西门菲沙大学(SFU)荣休教授格鲁伯(Herbert Grubel)表示:「新移民平均收入,只是其他本国居民的72%,至于新移民所缴交的税项,平均只及一般国民50%,然而新移民却享受相同的政府服务和福利。」他也认为,由于加国奉行福利国家政策,包括累进税制和全民社会福利保障,这些低收入新移民对全国纳税人造成「庞大财政负担」。政府应更借重专业市场经济专家意见,以审批适合的申请个案。

新移民每人多拿六千元

格鲁伯和另一共同作者、联邦财政部前任高级官员格雷迪(Patrick Grady),使用2006年加国人口普查资料当中4万份档案,估算1987年至2004年抵加移民的平均收入及综合税务支出。他们得出结论是,在2005/06财政年度,这些移民每人所享公共服务和福利,平均较他们的综合赋税多出6,051元。

格雷迪就此表示:「这是个不容忽视的成本,而目前移民政策一日不改,这成本只会不断提高。」
该报告又以2009年为例指出,家庭团聚类别移民占该年总移民人数22.1%,但拥有联邦认可职业技能及其他个人经济成功条件的移民,比率明显较低,只占16.2%。

这两位作者都强调,他们同意自由移民的许多正面价值,不过传统移民政策理论的关键基本假设是,政府并无通过重新分配国家收入,来支持国民终身福利制度,但加国恰好是终身福利制的国家。该报告还表示,即使考虑到据称移民带来的其他好处,例如有助刺激经济成长和填补长期悬空职位,也不至于影响以上成本估计。

他们指改革目前移民甄选制度,是解决移民对加国造成财政负担的最好甚至唯一办法。他们提出6点建议,其中最主要是取消实施接近45年的计分制度,改用先工作后移民方式吸纳移民。

菲沙研究所建议重点■只向已从加国雇主获工作合约,而工资至少达有关省份工资中位数的签证申​​请人,发出临时工作签证。
■工作签证为期两年,期满按雇用情况可续签。
■工作签证持有者配偶及子女,可持家庭签证来加并工作。
■工作签证持有者一旦失业,须于3个月内找到新工,否则要离开加国,除非配偶已在职。
■在加持续工作满4年后,可获发永久居民签证,再住两年即可申请入籍为公民。
■永久居民可申请父母和祖父母来加,但须缴付这些长者的医疗及其他福利担保金(bond)。

资料来源:《 2011移民及加拿大福利国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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