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走进法庭

图文/ 刘峻梅

是一个严冬的早上,在温哥华的警察局隔壁的法庭门口,我和老公已经在等待法庭的门口打开。十二月初的温哥华已经是零下几度的气温,我虽然已经早有准备穿戴足够,还是没有想到要“罚企”门口。保安指着门上的标志,告诉我们八点半才开门。我们耐着寒气,一边等候时间快点溜,一边看着工作人员们进去,发现不少金发女郎还有穿着高跟鞋漂亮裙子的,而且都是些少见的美女呢!这下我可佩服和赞叹不已,现在真的太少机会看到这种美景了,既是太少女人穿裙子,又是穿的好看的更不多,没想到今天可以大饱眼福。

第一次走进法庭

时间到了,我们可以进去了。也是我们没有想到的,因为是第一次嘛!一进去就是一个严格的保安检查,就像过海关一样,我们必须把身上所有的外物拿出来,电话和相机被暂时扣着,待出来的时候领回。为我们作检查的是一位会讲流利广东话和英文的看起来很利索的一个男警察,说他利索是他长得一点不高大可是眼光很锐利,说话清楚毫不含糊,态度让人敬而畏之,让我又想起很喜欢的一句话:“态度决定你的高度!”

imgp3226

好了,通过了安全检查,我们真的可以进去法庭了。根据我们收到的通知书,我们必须先到会客室与有关官员会面,然后才知道是否需要参与法庭的作证。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旧居在二零零七年到零八年期间曾几次被贼人破门而进,我们每一次都有报警和备案,警方在今年暑假八月发给我们通知,表示已经抓到疑犯,需要我们的合作,出庭作供。通知是半年前发出的,我们当然不敢怠慢,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会客室里早就有三四个警察先生和两个穿着西装笔挺的男士在等候。我们把名字给了接待的美女小姐,也提出了要提供翻译的要求,美女小姐立刻微笑着到房外寻找翻译并告诉我们耐心坐下等候。

我们早有心理准备,坐下来耐心等候。看着一旁轻松等候的其他人,特别是警察先生们,看似已经是熟以为常的,而且看起来坐在室内比起到外面要舒服很多呢!

等了一会,又是看着一些穿着白领衣裙的美女们进进出出,让我们一点不觉乏味,倒是让我又在梦想哪一天我也可以成为一位白领阶级,穿西裙高跟鞋,拿着公文袋,听听电话,约约时间,写写报告,真的是我心目中的赏心乐工呢,嘿嘿!

一位中年的白人先生来到我们的面前,微笑的向我们伸出手,好像把我从白日梦境中拉了回来,他就是要和我们会面的主控官先生Donald Montrichard,握手问候以后,他知道我们还在等候翻译,于是很简单的告诉我们很感谢我们的出现,如果被告知道证人的出现一般都会很快的认罪,到时我们就不需要出庭作证,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到了要出庭的时间,翻译还没到,主控官先生示意我们一同到庭外等候。到了升降机口我们就遇到了做翻译的一位香港女士,她的手中拿着一本《我爱香港》的书,看来是为要等候时阅读而预备的。她和主控官先生沟通后也说了刚才一样的话,我们就一同到了五楼法庭。

法庭的走廊就像一般写字楼的一样,两旁有一排排的椅子,每一个小法庭的门外都写着“QUIET”(肃静),门是没有锁的,可以随意进出,门旁的墙上还有一个小窗可以望进去。法官就是坐在最高的位置上,其他人在下面,没有统一的官服,却有统一的程序。

我们在外面等了不多久,主控官就出来跟我们表示,和当初他说的一样,被告答应律师会认罪,这就表示我们不需要出庭作供了,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而且涉及的财物不是大数目,主控官也只是答应我们会向被告索赔我们换门锁的费用大概是二三百块的款项。

主控官再次和我们握手感谢我们的出现,并表示日后会把详细报告寄给我们,也嘱咐我们可以和他直接联络。

翻译后来和我们解释,一般这些小偷惯偷都是好吃懒做的瘾君子,法官许多时候也不会判他们多重,他们也没有能力赔钱,甚至有些还表示作案的时候自己神志不清,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很是无奈。

我们听了以后,觉得算是做了我们的份内事,不管法庭的判决和被告的认罪与否,已经不是我们能影响和控制的范围,只是盼望一个公正和合理的司法程序能让我们日后都可以放心的作好加拿大公民。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进法庭,虽然没有上庭作证,也能感受了一点作为加国公民的被尊重的优越感。

离开法庭出到外面,刺骨的寒风再次扑面而来,领回了相机和手机,在门口匆忙一照,算是以此留念,后会无期。

 

 

4个评论在“第一次走进法庭

  • 2009-12-15 at 00:43
    Permalink

    哈哈,好主意。不过我们已经搬走了。谢谢你!

    Reply
  • 2009-12-13 at 19:52
    Permalink

    看来你需要一只超级恶狗看门,愈恶愈好。

    Reply
  • 2009-12-11 at 00:53
    Permalink

    是旧居被破门而进。

    Reply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